询价公告
海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海安市人大办)2019年材料档案整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网页下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6日9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安市人大办材料档案整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最高限价:扫描修边每张0.4元。整理归档右侧厚每米3000元。
采购需求:
1.服务范围
(1)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分类、编号、扫描、装订成册、电脑录入到档案软件、输出档案目录、装盒入库;
(2)审查材料完整性。
2、服务工作要求
(1)公司诚信要求
因本项目业务特殊性,磋商方不得将此项目转包给第三方。
(2)档案整理要求
能够严格按国家档案局关于发布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以及我市档案局对档案整理的规定进行归档整理。
整理期限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理结束后15日完成验收。
(3)制档人员要求
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须委派1名专业制档人员,无条件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以及我市档案局对档案整理的规范制作。中标人不得擅自进行人员调整。
制档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单位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签定保密协议,不得将档案材料带离工作场所,不在其它场所谈论有关档案的内容。
工作期间,活动范围不得超出开展业务所涉及的范围;应按照管理要求,如实填写《档案制作进度登记表》。
制档人员负责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标准进行整理,整理质量应本着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档案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整理。重新整理的费用由服务方负担。
3、承担风险
(1)市人大办档案管理人员将对档案整理服务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制档人员日常工作无故不到位、制作质量不达标或有违约现象,将依据本招标文件约定,作出相应的违约处理与处罚。
违约处理与处罚规定:
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有下列情形者,市人大办有权酌情从劳务费中扣除50-150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的,市人大办有权单方解除合约。
①未经海安市人大办负责人同意,擅自更换制档人员的。
②日常档案利用过程中,发现档案制作不到位的,经分析认定与制档人员工作失责或失误有明显关系的。
③上级业务部门迎检,检查结果经分析认定与制档人员工作失责或失误有明显关系的。
④制档人员在工作期间,不注意形象,造成一定影响的。
⑤制档人员不遵守保密协议,在其他场所谈论档案信息,造成一定影响的。
(2)中标人派驻市人大办的制档人员在服务期限内的一切工资、福利、服装、奖惩以及自我或对他方的伤害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市人大办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人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市人大办不承担责任。
4、结账方式:
劳务报酬按中标人的报价标准及实际完成的数计算,履行合同结束后,在整理结束后15日内完成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量及成交价计算总价,一次性结清相关服务费。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1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主营项目是要有档案整理服务);
(2)投标人至少有1名档案整理工作经验人员,并具有档案专业助理以上的技术资格证书;
(3)2018年以来为政府部门整理档案的案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网页下端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7日9时(北京时间)
地点: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8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5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安市人大办
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06号810室
联系方式:0513-8881205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仁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