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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内 容 |
责任部门 |
1.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主任会,听取县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县政府关于2017年民生实事工程完成情况、“不见面审批”工作情况的报告;
2.召开好常委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和人大机关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3.做好代表建议办理的有关工作;
4.做好《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长三角北翼产业高地的议案》的前期调研工作;
5.做好县城区教育发展规划修编及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专题询问的相关准备工作;
6.制定人大代表履职培训计划及相关管理办法;
7.制定2018年度区镇人大工作指导意见、考评办法及人大机关考核办法;
8.做好常委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议案》的前期规划调研工作;
9.做好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10.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工作;
11.做好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服务企业科技行、“走帮服”等绩效考核工作;
12.召开二月份人大党组会、支部大会、月度工作例会;
13.组织好人大机关党员统一活动日活动;
14.做好春节慰问工作。 |
各委室 |
1.做好人大主任会、党组会、支部大会、月度工作例会的有关准备工作;
2.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人大机关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3.做好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服务企业科技行、“走帮服”等工作的协调推进工作;
4.制定人大机关考核办法;
5.做好老干部支部活动的服务工作;
6.做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改造装修工程的相关工作;
7.做好海安人大网站维护、办文运转、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
8.编发人大常委会《会报》;
9.整理有关档案资料;
10.做好办公室人员分工调整工作;
11.做好部分人员办公室调整工作。 |
办公室 |
1.召开联系部门联席会,通报2018年的工作安排;
2.调研县法院执行工作的情况;
3.督办政府2017年实事工程第12项法律服务、第13项公共安全方面的推进情况;
4.调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 |
内务司法工委 |
1.调研“不见面审批”工作情况;
2.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实施;
3.启动《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长三角北翼产业高地的议案》的前期调研工作;
4.督促财政部门下达部门预算;
5.督办政府2017年实事工程第1项增收富民、第15项智慧城市方面的推进情况。 |
财政经济工委 |
1.了解2018年全县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安排的情况;
2.参加“走帮服”和“双六双帮”相关活动;
3.督办政府2017年实事工程第2项精准扶贫、第3项强农惠农、第11项水利建设方面的推进情况。 |
农业农村工委 |
1.做好常委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议案》的前期规划调研工作;
2.做好城区饮用水的调研工作;
3.做好新通扬运河和宁海南路东侧区域拆迁协调工作;
4.配合办公室做好中心工作考核;
5.对接联系部门2018年重点工作,落实跟踪督查计划;
6.督办政府2017年实事工程第8项安居惠民、第9项交通出行、第10项生态环保方面的推进情况。 |
环资城建工委 |
1.了解城乡居民节日期间文化生活安排情况;
2.做好县城区教育发展规划修编及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专题询问的相关准备工作;
3.督办政府2017年实事工程第5项医疗健康、第6项基础教育、第7项公共文化方面的推进情况;
4.搜集“双招双引”的有关信息。 |
教科文卫工委 |
1.参与走访部分台资企业,为执法检查做准备;
2.参与走访我县在外宗教知名人士。 |
民宗侨台工委 |
1.起草2018年度区镇人大工作指导意见和考评办法;
2.做好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审核把关和录入工作;
3.做好代表建议办理的有关工作;
4.指导各市人大代表小组制定年度活动计划;
5.制定出台部门评议工作办法;
6.做好2018年被评议部门的初步确定工作;
7.制定人大代表履职培训计划及相关管理办法;
8.协助总结相关区镇民生实事工程票决制的经验做法。 |
人事代表工委 |
1.做好日常信访受理、接待、督办工作。 |
信访督办室 |
1.编发《海安人大》内刊第2期;
2.组织报道有关省人大代表事迹;
3.牵头总结相关区镇民生实事工程票决制的经验做法。 |
研究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