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四月份主要工作及活动安排表 |
月份 |
专题审议、计划预算审查、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
主任会会议主要议题 |
视察 |
2 |
1.《监督法》讲座
2.任命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人事委)
3.通过2017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办公室) |
根据《监督法》、《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海安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规定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办公室、内司委及相关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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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审议《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新海安的议案》(议案处理小组,环资委牵头)
2.审议《关于承接产业转移,打造接轨上海门户型城市的议案》(议案处理小组,财经委牵头)
3.决定人大代表评议工作的部门(人事委)
全县镇人大工作会议(办公室、人事委、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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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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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取县政府关于科技创新体系改革试点情况的汇报(教科文)
2.听取县政府关于地名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内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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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取《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新海安的议案》办理的实施方案(议案处理小组,环资委牵头)
2.听取《关于承接产业转移,打造接轨上海门户型城市的议案》办理的实施方案(议案处理小组,财经委牵头)
3.听取县政府关于2016年度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执行办理情况的报告(办公室及相关工委)
4.法院、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人事委、内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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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及防汛工作情况(农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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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取县政府关于区镇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汇报(教科文)
2.听取县政府关于清水工程长效管理情况的汇报(环资委)
3.听取县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宗教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情况的汇报(民宗侨)
4.听取县政府关于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情况的汇报(农工委) |
滨海新区建设情况(财经委)
城区主河道水环境整治情况(环资委) |
7 |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财经委)
2.审查和批准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财经委)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财经委)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财经委)
5.听取县政府关于环保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环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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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普法工作开局情况(内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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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议 |
1.听取县政府关于完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和服务保障体系情况的汇报(教科文)
2.听取县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汇报(农工委)
3.听取县政府关于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内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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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物流产业园建设情况(财经委) |
9 |
1.听取和审议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内司委)
2.听取人大代表评议水利局工作整改情况的报告(农工委)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的报告(农工委)
4.听取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人事委)
5.法院、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人事委、内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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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人事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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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取“一府两院”部分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人事委)
2.听取部分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人事委) |
1.听取县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汇报(财经委)
2.听取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汇报(内司委)
3.听取县政府关于城市功能提升和县城停车场建设情况的汇报(环资委)
4.听取县政府关于旅游业三年实施方案推进情况的汇报(教科文)
5.讨论确定专题询问议题(办公室、人事委、相关工委) |
产业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财经委)
教育现代化建设推进情况(教科文) |
11 |
1.听取县政府关于201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财经委)
2.听取县政府关于调整2017年度县财政预算的报告(财经委)
3.听取和审议《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教科文)
4.听取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办公室)
对民生实事工程实施情况视察并进行专题询问(办公室、人事委、相关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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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出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办公室)
2.讨论修改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研究室)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8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经委)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财经委)
5.决定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人事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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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主任会、常委会的会议时间一般安排在相关月份的25日和29日,遇节假日或其他原因顺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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