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海安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
听取南通市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
2月份
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情况的报告;
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第一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人事任免。
3月份
审议《关于深化改革,强化组织,全力建设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地区的议案》,并作出立案决定;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议案办理情况、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的报告;
确定被评议部门;
通过《海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
5月份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评议卫计委、民政局、农委工作整改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国有企业运行情况的综合报告;
听取《关于深化改革,强化组织,全力建设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地区的议案》办理的实施方案;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执行办理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会议主要议题
7月份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审查和批准2018年市本级及高新区财政决算;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专题询问市政府关于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运行情况;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镇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推进情况的报告。
9月份
专题询问引江供水三期工程推进、保障城乡居民饮用高质量长江水情况;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以重点专科建设为抓手,提高医联体龙头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办案质效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办案质效情况的报告。
10月份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民生实事工程办理情况的报告,对推进不到位的实事工程进行询问;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5123”工业大企业培育实施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部分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的报告。
11月份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听取《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和市政府《关于聚焦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落实情况、2019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整改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报告履职情况; 作出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
12月份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讨论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主任会会议主要议题
4月份
听取市政府关于城市老旧小区维修管理(含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的报告; 听取市政府关于规范社会办学,制止有偿家教情况的报告; 听取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听取市司法局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6月份
听取市政府关于停车场专项规划修编情况的报告;
听取市政府关于城市核心区停车收费管理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听取市政府关于惠民文化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
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报告;
听取市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8月份
听取市政府关于上湖创新区、新通扬河生态区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 听取市政府关于城区公交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听取市政府关于“七大专业园区”建设和“重特大项目突破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市政府关于科技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10月份
听取市政府关于农村创新创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市政府关于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安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情况的报告;
听取市政府关于闲置低效用地再开发情况的报告;
听取市监委对“三大攻坚战”中公职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从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
听取市政府关于农村改厕工作情况的报告。
12月份
听取市政府关于城区及主要河道亮化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
规范性文件
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海安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规定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委室主要
调研课题
调研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工作情况;
调研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创建和建筑市场开拓情况;
调研股份经济合作制改革情况;
调研市第三人民医院和皮肤病医院的运行情况;
调研档案惠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