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周宗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屈祖平、张忠宏,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鹏军,市委常委、副市长卢忠平,副市长丁兴育,市人民法院院长任智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琪斌,市监委相关负责人,政府办、台办、组织部、公安局、发改委、商务局、教体局等部门单位负责人,有关镇人大主席,部分市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委室负责人、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两院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听取和审议了丁兴育代表市人民政府作的关于评议卫健委、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工作整改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陈鹏军代表市人民政府作的《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及国有企业运行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18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执行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卢忠平代表市人民政府作的《关于办理<深化改革,强化组织,全力建设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地区的立案决定>实施方案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评议整改意见办理工作,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认真回应,群众反映的许多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运行工作推进有序,取得初步成效,对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发挥了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市卫健委要进一步优化全市医疗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三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坚持“三医联动”深化改革,不断控减人民群众医疗负担;加强制度建设,持续推进卫健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市民政局要扎实推进养老服务工作,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市农业农村局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队伍建设,优化人居环境。要高度重视国资管理,不断深化改革,高质量推进国有企业转型发展;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关系,增强监督效能,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管水平;要适应新时期现代企业发展要求,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提高企业自主发展能力,增强发展活力。
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表决通过了两院有关人事任免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市人大代表评议市卫健委、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工作整改意见办理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运行情况的审议意见》;对政府相关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周宗泉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