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周宗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储开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正明、屈祖平、张忠宏,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鹏军,市人民法院院长任智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琪斌,市监委负责人,市政府办负责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大公镇、白甸镇、雅周镇人大主席,部分市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委室负责人、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海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陈鹏军受市委副书记、市长于立忠委托所作的《市政府关于卢礼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市监委负责人受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浩委托所作的《市监委关于提请免去杨海燕同志职务的议案》。
会议认为,“十三五”以来,市政府围绕《规划纲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市经济社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为顺利实现五年发展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要求,“十三五”后期,市政府要紧紧围绕市委“推动海安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基于“枢纽海安、物流天下”“产业高地、幸福之城”的战略定位,坚定信心、主动作为、务实奋进,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走好新时代海安特色发展之路。要坚持规划引领,推动预期目标全面实现;要聚焦项目建设,增强经济持续发展后劲;要坚持量质并举,打造产业核心竞争优势;要优化生态环境,着力打造美丽海安家园;要致力民生改善,全面提升人民幸福指数。
会议接受了卢礼华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请求;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周宗泉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