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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人大常委会举办《监督法》学习讲座

【信息时间: 2017-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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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7日,海安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上,就《监督法》对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全体干部、“一府两院”相关负责人进行重点培训。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腊生应邀出席会议并作了讲座。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宗泉主持会议。 

  王腊生结合自己长期的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联系地方人大工作实际,从深刻领会《监督法》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形式和内容、贯彻实施好《监督法》的重要性等方面,就监督法的立法背景;监督的基本原则、主要形式和内容以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和预算监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对监督法进行了解读,并对贯彻实施监督法过程中如何把握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如何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宗泉表示,监督法是一部政治性很强的法律,关系到国家的政治体制。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要认真学习《监督法》,积极探索实施监督法的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要始终明确人大监督的目的,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要切实加强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的监督,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确保“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