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人大新闻

海安县人大对新一届政府工作部门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信息时间: 2017-02-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了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任免权,进一步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提高执法水平,忠实履行职责,更好地为人民服

务。2月23日下午,海安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政府提请任命的26名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储开泉到现场进行了巡考。内务司法工委主任钱义华宣读了考试注意事项。人事代表工委相关负责人全程进行监考。此次法律知识考试采用开卷、笔试的方法,试题包括填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论述四种类型。范围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考试成绩将作为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参考依据之一,考试合格后,才能依法进行任命。 

  通过这次法律知识考试,拟任人员进一步增强了法律知识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服务海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