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
9月29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孙进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吉传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正明、屈祖平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亚曦,县委常委、副县长卢忠平,副县长彭为杰、葛志祥、秦艳秋,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平,政府办及相关部门和大公、李堡、曲塘三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其教育部门落实国家发展学前教育政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并举”办园体制,健全和落实“县镇共建、以镇为主、以奖代补”建设机制和“以县为主、县镇共管”的管理体制,努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会议要求,统筹协调,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引培结合,加强保教队伍建设;增加投入,切实提高保障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围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全托管服务、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针对当前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中土地流转存在薄弱环节,运行机制和服务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会议要求,以经营规模适度为宗旨,促进增产增效增收;以培育主体为重点,打造现代农业发展主力军;以发展高效服务为抓手,保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序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清水工程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清水工程的实施,三年来,从防治污染物入河到水体自净能力建设,从政府的直接参与到市场机制的引入,从控制各类点源污染到面源污染防治,从水上漂浮物打捞到长效机制建立等多项工作都是在创新中进行,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建议,抓好清水工程扫尾工作,严控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加强岸边水面垃圾的规范化管理,切实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立健全清水工程长效机制。
会议还听取了人大代表评议政法机关工作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关闭海安(城南)精细化工园的议案》的说明,并作出决议;听取了19位任命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关于免去翁晓云同志海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并报海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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