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下午,海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孙进基、张佳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正明、王锡林、章曙东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焦广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平等列席会议。
焦广琪宣读《县政府关于张元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县政府关于张元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任命张元春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免去严长江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练庆农同志县商务局局长职务;免去吉临兆同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