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上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行政中心东附楼三楼第四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进基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佳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正明、王锡林、章曙东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焦广琪,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平、县政府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县政府关于调整201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县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作出召开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
会议讨论修改《海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决定和通报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