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2015年度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筹集使用方案的决定
(2016年1月4日海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海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度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筹集使用方案(基金共筹集3.6亿元,2015年度动用2.13亿元平衡年度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