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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


【信息时间:2019/3/25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3月25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周宗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储开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正明、屈祖平、张忠宏,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卢忠平,市监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市政府办负责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有关镇人大主席,部分市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委室负责人、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卢忠平代表市人民政府作的《关于生态文明议案办理情况及环境状况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全市2019—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议案处理小组相关负责人作的《关于深化改革,强化组织,全力建设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地区的议案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议案的办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积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保事业取得一定的成绩,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越来越浓。

  会议指出,市政府要继续强化责任担当,牢固树立“环境就是民生”的理念;以环境清单为抓手,突出清单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大力推进水环境和大气污染防治,积极推进生产、生活垃圾减量化,牢牢守住海安绿色发展的底线;要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积极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努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改革,强化组织,全力建设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地区的议案》的办理落实,要进一步强化规划引领意识,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机制;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体,结合“5123”工业大企业培育计划,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构建创新型企业集群;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进一步营造创新氛围,大力弘扬创新创业精神,积极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进一步强化服务推进,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并抓好政策落实,最大限度释放创新活力。

  会议作出了《关于<深化改革,强化组织,全力建设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地区的议案>立案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生态文明议案办理情况及环境状况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关于<市政府2019—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对政府相关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