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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来海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


【信息时间:2019/5/8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5月7日,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黄卫成带队来海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海安市委副书记、市长于立忠,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周宗泉,市委常委、副市长卢忠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忠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琪斌参加活动。

  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汇报会上,检查组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对我市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汇报,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工业园区和相关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

  一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严格执行国家、省、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扎实开展水污染防治,聚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考核督查,全市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黄卫成指出,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察看在执行《水污染防治法》过程中,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履行10个方面的管理责任、企业履行10个方面的主体责任的情况。希望通过执法检查,推动中央、省委和省人大关于水污染防治决策部署的落实,推动南通市各级机关依法履职,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打赢这场碧水保卫战。他要求,相关部门单位要落实好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有的放矢,通力协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于立忠表示,下一阶段,我市将全面深入贯彻《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严明工作责任、严实目标任务、严密长效机制、严格执法监督、严肃督查考核,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扎实纵深推进水环境整治各项工作,一项一项整改、系统预防治理、逐个攻坚突破,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加快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随后,检查组到洋港河、新通扬运河应急备用水源地、海安海汇实业有限公司、曲塘镇污水处理厂、海安普豪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等处进行了实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