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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信息时间:2018/5/29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5月28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周宗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储开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正明、屈祖平、张忠宏,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卢忠平,副县长丁兴育,县人民法院院长任智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琪斌,县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县政府办、有关部门负责人,人大机关正科职干部、相关委室负责人,部分区镇人大主席,部分市、县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丁兴育代表县人民政府作的《关于办理<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长三角北翼产业高地的立案决定>实施方案的报告》《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新海安实施方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推进旅游产业发展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海安县引江区域供水三期工程建设相关情况的议案》《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县担保公司与中投保合作事项的议案》《<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实施引江区域供水三期工程的决定》《关于同意担保公司与中投保合作事项的决定》和相关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以上报告和议案总体目标明确,体现了时代要求,顺应了海安发展实际。会议要求,全县上下同心、政企合力,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相关部门要迅速落实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全力推动海安在高质量发展的潮流中走在前列。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任智峰代表县人民法院作的《<关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了夏琪斌代表县人民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听取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会议邀请南通大学政治学院副院长吴延溢教授作2018年宪法修正案关键词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