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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


【信息时间:2021/3/1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2月26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张亚曦,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储开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忠宏、陈兴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刘志国、市人民法院院长任智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琪斌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省委书记娄勤俭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南通市委书记徐惠民在南通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于立忠在海安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开展了民法典法律知识讲座。

  会议讨论了《海安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

  会议要求,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要把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和提升履职能力相结合,学懂吃透民法典精神,认真梳理我市与民法典有关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职能,加强对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督查检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落地生根、生动实践。要讲政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讲大局,不断强化履职担当;讲情怀,切实树牢人民立场;讲形象,扎实推进自身建设,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