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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三次会议


【信息时间:2021/6/18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6月17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张亚曦,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储开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忠宏、陈兴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夏卫军,市监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政府办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及市人大机关全体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决定接受葛志祥同志辞去海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接受戴晓晨同志辞去海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接受任智峰同志辞去海安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海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任免孙康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决定任命孙康同志为海安市公安局局长,免去葛志祥同志海安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任命秦昌东同志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免去任智峰同志职务的议案》,任命秦昌东同志为海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任智峰同志海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亚曦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被任命人员作了拟任职发言,并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