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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信息时间:2019/8/6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8月5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周宗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储开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正明、屈祖平、张忠宏,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鹏军,副市长张元春,市人民法院院长任智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琪斌,市监委相关负责人,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有关镇人大主席,部分市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委室负责人、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报告有针对性,建议合理可行。会议要求,把握战略机遇,争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先行军;突出科技创新,增添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力;统筹城乡发展,大力建设宜居宜业幸福城;聚力民生改善,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要进一步夯实财源基础,推进经济发展质量提高;坚持依法征管,不断促进收入量质齐升;强化预算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突出民生优先,不断增强社会保障能力;严格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要继续完善审计成果运用机制,推进问题整改到位;切实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精准理财质量;强化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实效;扎实有效加强债务管理,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管理监督职能,健全管理长效机制。

  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陈鹏军代表市人民政府作的《市政府关于请求批准2018年度市本级及高新区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19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2018年市本级及高新区财政收支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2019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听取了张元春代表市人民政府作的关于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乡村振兴“镇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推进情况的报告。会议就全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养老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提升,镇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会议要求,因地制宜,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统筹协调,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加大力度,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强化宣传,激发村民主体意识;加强监管,健全整治长效机制。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任智峰代表市人民法院作的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要求进一步创新机制,提升司法效能。针对系列案件、疑难案件和新型案件,公、检、法要规范和统一入刑和量刑标准。要综合运用相关刑事审判制度,借力提升审判质效。要积极发挥普法职能,加强审判结果的反馈共享。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周宗泉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开展了关于人居环境提升的专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