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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信息时间:2018/4/2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3月30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周宗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储开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正明、屈祖平、张忠宏,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亚曦,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葛志祥,县人民法院院长任智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琪斌,县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县政府办、有关部门负责人,人大机关正科职干部、相关委室负责人,部分区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会议就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及有关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了专题询问。会议要求,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各项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推进相关工作;县人大要加强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张亚曦要求教育部门理性看待我县教育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明确目标、重视整改,努力推进我县教育工作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葛志祥代表县人民政府作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海安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0)修编>的议案》,作出了《关于批准<海安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0)修编>的决议》;表决通过了任智峰报告的县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审议了《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长三角北翼产业高地的议案》,作出了《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长三角北翼产业高地议案的立案决定》;通报了2018年被评议部门。

                                              

    会议要求,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改善全县道路交通环境;加大交规及安全知识宣传;加强基础、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加强交通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