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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信息时间:2014/1/13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海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4111日在海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孙进基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2013年度工作情况和2014年度主要工作打算,请予审议。
2013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海安县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共举行常委会会议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项,作出决议、决定5项,形成审议意见9项;审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6份;进行人事任免10人次;举行主任会议19次,听取工作汇报16项;开展评议和视察调研活动12次。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经济加快转型升级
常委会深入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围绕经济中心,以质量效益为导向,切实加强工作监督,全力支持和督促政府完成全年发展目标任务。
重点聚焦特色园区建设。加快特色园区建设是县委推进海安新一轮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一年来,常委会聚焦园区建设,坚定不移推进特色发展。在二次会议上代表提出《关于加快特色园区建设,推进集聚集约发展的议案》,会后常委会成立议案处理调研组,带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赴昆山、吴江等县(市)区特色园区学习考察,通过深入调研和认真审议,作出相关决定。要求将特色园区打造成为产业特色明显、核心竞争力强、功能配套完善、综合效益好的专业化产业集聚区。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各区镇调研,认真谋划本届后四年目标任务,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特色园区建设成效明显。
深入开展计划预算审查监督。7月份,组织四个调查组,对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听取和审议了计划预算和审计相关报告,审查批准了2012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培育实体经济、产业集聚集约发展、依法规范财税征管等建议。财税及监管部门完善出台规范管理办法,不断创新管理措施,在财政收入总量、增幅、质量等方面有明显提升。11月份,对审计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对涉及问题的部门、单位和区镇下发交办单,要求限期整改和纠正,审计决定执行率达100%。年底,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计划、预算草案进行了初审,先后两次批准了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专题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评估调研。听取全县23个重点部门和5个区镇的情况汇报,详细调查六大类29项指标序时完成进度,对照规划目标认真对比分析,建议政府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经济核心竞争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确保中后期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同时形成调研报告,向县委作专题汇报,提供决策参考。
积极助推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围绕“枢纽海安、物流天下”战略取向,专门组织对商贸物流产业开发区进行视察调研,提出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高强度推进等建议。组织视察全县产业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在项目招引、服务和考核等方面提出建议,力促政府在招引科技含量高、财税贡献大的项目上有新突破,在破解项目落户难题、推进项目建设速度、提高项目产出效率方面有新举措。主任会议听取“双招双引”工作情况报告,围绕提升招商引资实效性提出建议。这些建议意见的落实,为加快项目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全县台资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深入了解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对优化台商投资环境、提升对台合作质量、拓宽合作领域提出建议,促进对台经济工作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持续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按照“四化同步”战略要求,持续加强对农业现代化工作的监督,将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作为重点,开展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土地承包管理和适度规模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专题调查和综合研究,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专项工作报告,要求加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推进力度,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基础设施配套装备水平和基层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县政府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意见,进一步强化工作的统筹组织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继续位列全省第一方阵。
二、关注民生,回应关切,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常委会认真践行以人为本、履职为民的宗旨,围绕人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监督,努力使各项工作顺应民心,促进社会和谐。
着力推进大美海安建设。为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常委会组织区镇、相关部门和单位及企业人员进行座谈,并邀请老同志和专业人士提出意见,听取县住建局及规划编制单位情况说明。经过深入调研和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审议意见,要求县政府强化规划的宣传和执行,完善县域城乡规划体系,狠抓规划实施,建设大美海安。对《海安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围绕规划,县政府将组织实施以改善水质为核心内容的“清水工程”。为推进城市管理创新,实现长效管理,组织调研城市管理创新工作情况,并就理清城市管理各部门职责,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提出建议。县政府认真落实意见,加强管理与服务并接受群众监督,城市综合功能得到增强。对城建交通重点工程进行视察,听取了2014年工程计划安排,提出了相关建议和要求。
着力推进国土资源保护。国土资源是民生大计,关系海安的可持续发展。常委会采取县镇联动的方式,精心组织评议县国土局工作,旨在进一步增强全县上下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意识。广大代表通过学习调研,走访选民,在充分肯定国土工作成绩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常委会形成综合评议意见,建议要实现保资源、保发展、保权益并重,有效化解用地矛盾。县国土局非常重视,对评议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逐项分析研究,明确整改重点和责任,在保护耕地、保障发展、争取指标等方面正积极落实有效措施,5月份将向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着力推进公共服务发展。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列为重要议题,通过到通州、如皋两市区学习创建经验,召开区镇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文化工作人员座谈会,实地察看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围绕加大政府投入、加快创建进程等提出要求。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评议科技局整改情况的报告,要求进一步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科技创新支持力度,不断激发创新发展的社会活力。五大中心是我县在建的公共服务重点工程,在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视察调研中,代表们充分肯定了五大中心工程建设是对便民利民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提出要保障工程质量,及早谋划工程运营,早日建成服务群众。主任会议听取了村居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建议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基层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15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进一步明确县镇两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确保财政保障机制到位。
着力推进社会民生保障。为督促县政府将年初承诺的15件民生实事工程办实办好,10月份以来,常委会各相关工委及部分人大代表,分别对实事工程逐一进行调查了解。常委会专题听取报告,建议县政府以老百姓满意度为惠民工程的评判标准,对已建成和投入使用的实事项目,要跟踪监督项目质量,确保必要的后续管理和经费投入,对结转下一年度的项目,要限期完成,真正把实事办成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主任会议听取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就完善监管体系、加大监管力度提出意见。视察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狠抓安全整改措施落实的建议,确保全县安全生产保持良好形势。对改制破产企业档案工作进行了调研,建议要落实主管部门的责任,高度重视档案的抢救整理和规范管理工作,维护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积极助推慈善事业发展,常委会决定将每年的512日作为海安慈善日。关注民政事业发展,跟踪监督评议民政整改情况。
三、法治为先,依法行权,推进法治平安海安建设
常委会牢固树立法治理念,通过加强对普法、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权,充分发挥常委会在依法治县中的职能,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关注法治建设。普法是法治基础性工作,围绕“组织一次回顾总结,征求一次社会各界意见、撰写一篇反映实情的调查报告,形成一份富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的“四个一”工作思路,常委会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在全面回顾、听取意见、严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完善“大普法”工作格局,突出普法重点,夯实基层普法工作基础的审议意见。在省组织的“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中,海安代表全市接受检查,获得高度好评。为促进全县法治工作实现新跨越,主任会议听取了县政府、法院、检察院关于法治建设情况的汇报,要求必须切实强化公务人员法治意识,进一步推行依法治理,树立“法治海安”品牌形象。
开展法律监督。把执法检查和调研作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对县政府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渔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情况开展检查调研,听取情况汇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监督法和省人大条例的规定,制定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完善审查机构,细化工作程序,审查了涉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地下水勘查等方面的文件。
促进司法公正。常委会高度重视加强对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围绕新修订的刑事和民事诉讼法的有效实施,主任会议分别听取了检察院公诉工作、法院调解工作情况汇报。就进一步适应新法要求,充分保障人权,维护公民诉权,提升队伍司法水平,彰显社会公平正义提出了建议。主任会议还听取了县公安局监管工作情况的汇报,建议县政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规划建设好新看守所。
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对提请任命人员,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主任会议提前听取提请说明,常委会会议听取任职承诺,进行小组讨论和全体会议审议,实行无记名电子表决,颁发任命书。共任免县人大工作机构人员2名,决定任命副县长1名、免去副县长1名,任免县政府组成人员3名,任免县检察院人员3名。
强化人大信访督办。充分发挥人大信访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信访办理成效。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2件次,主要涉及司法、房屋征收、两委会选举等方面,均按程序进行了转办、交办、督办。在督办工作中,注重加强对信访案件的研究和分析,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调,有效化解了信访矛盾。
四、强化服务,扩大参与,有效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全县人大代表承载着人民的殷切期望,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工作基础,创新服务途径,扩大代表参与,保证代表依法行使国家权力。
强化代表建议督办。二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41件。为切实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力度,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主任会议确定其中10件作为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这10件重点建议涉及经济、城镇建设、民生工程、安全等方面,通过召开重点建议督办会,组织代表实地视察,明确办理要求,推动整个建议办理提升质效。9月份,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44家承办单位全部办结,并逐一答复了代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选优秀代表建议24件。
深入开展代表活动。将“人大代表之家”基础建设作为重点,在促进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运行常态化、效果最优化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全市人大联系点会议在我县召开。全县53个“人大代表之家”全面升级,进一步增强了承载力,拓展了服务功能。每个代表之家各自选择一个与特色工作、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的专题,贯穿于全年的专项工作监督中,督促政府抓好经济转型升级,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健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组织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面对面就选民提出的问题给予答复。组织代表旁听庭审,拓宽人大代表监督途径。
创新指导镇人大工作。常委会着力在基层民主发展上下功夫,规范制度建设,对镇人大工作实行常态化指导。坚持常委会负责人联系镇人大制度和分片例会制度,召开全县镇人大工作会议,提出全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推广交流镇人大工作经验。组织镇人大主席参加上级人大举办的学习培训班,学习人大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指导镇人大创新工作举措,强化对经济发展和民生热点问题的专项工作监督,并分片督查完成情况,确保监督实效。在全市镇人大工作会议上,我县作为唯一的县()区典型,作了经验介绍。
五、提升素质,规范履职,着力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履行职责、推动工作的必要保障,不断完善制度、改进作风,规范各项工作,提高履职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省市县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县委领导,坚持集体行权,坚持依法办事,人大工作做到与县委同向、政府同步、人民同心,保证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积极支持和参与中心工作,在全县特色园区建设、招商引资、房屋征收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每月组织人大机关例会,以多种形式学习政治理论、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等,交流学习心得,不断提升思想素质和履职能力。
加强制度和作风建设。契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十项规定要求,出台了《关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评价的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等5个文件。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人大工作情况,以及人大机关作风建设等明确了具体要求,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供了保障。
加强人大宣传工作。依托《会报》、《海安人大》内刊、人大网站和县各新闻媒体,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以及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权情况的宣传报道。在县“两台一报”开设“人大代表之声”和“人大代表访谈”栏目,进一步宣传代表履职情况,增强宣传效果,扩大人大工作社会影响力。加强对外宣传,在市以上报刊媒体发表宣传海安人大工作的文章70篇次。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常委会工作,特别是监督工作情况,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各位代表,县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和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与“一府两院”和各镇人大的积极配合密不可分,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在此,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对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及人民群众寄予的期望,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监督工作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服务代表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
 
2014年的主要任务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启深化改革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县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之年。面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新要求,面对海安当前发展的新形势,县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职能优势,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全县大局中定位人大工作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常委会将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将人大工作放在全县大局中定位、谋划和推动。无论是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还是组织代表活动、服务代表履职,都要围绕县委的战略部署展开,坚持重要事项请示汇报,自觉维护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要求,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完善人大工作机制,通过询问、质询等监督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凝聚全县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推进深化改革。
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发挥海安“动车时代、节点城市”的优势,选择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为人大工作的着力点,积极作为,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为加快实现长三角北翼最具竞争力的新型工业化基地,江苏东部“公铁水”无缝对接的商贸物流高地,科技资源有效聚集、创业活力竞相迸发、社会和谐生态宜居的创新创业型城市目标,发挥常委会应有的作用。
二、突出监督重点,在深化监督中增强工作实效
按照“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总基调,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加快产业集群培育情况的报告,视察调研商贸物流产业开发区,助推新型工业化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听取和审议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情况的报告,调研农业综合开发、建筑业深化改革情况,视察旅游业重点项目,助推转型升级。听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情况汇报,推进经济持续发展。调研县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促进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听取和审议科技创新载体平台建设情况的报告,助推聚集科技资源,促进创新驱动战略的贯彻落实。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法》执法检查,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开展法定重点议题的监督。围绕本次会议通过的各项目标,开展上半年及全年计划预算执行监督,听取和审议201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3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跟踪督查审计整改情况,及早做好下年度计划预算草案的审查工作。继续督办本届人大关于滨海新区和特色园区建设两个议案的实施。对2013年度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评议意见执行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践行为民宗旨,关注民生社会事业发展。听取和审议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县政府民生实事工程情况的报告,听取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少数民族帮扶情况的汇报,促进民生改善。审查批准城乡一体化发展五年行动纲要,调研重点中心镇建设情况,进一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促进提升环境质量。
贯彻“法治中国”要求,推进法治海安建设。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促进依法行政。继续跟踪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打牢法治建设的基础。强化司法监督,听取和审议县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检察院民行检察工作、公安刑侦工作、县政府司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加强人大信访督办,维护公平正义。
三、尊重代表地位,在依法履职中发挥主体作用
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建立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制度、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继续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制度。通过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工作评议、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
开展“大美海安,代表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突出活动主题,增强活动质效。加强对代表小组和代表之家活动的指导,进一步丰富活动形式,形成正常有序、高效活跃的生动局面。组织代表评议政府部门工作,促进更好地依法行政。
加强对本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通过网上提交办理,进行全程跟踪督办,提高办理效率和透明度。继续选择事关发展全局、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重点建议,由常委会负责人和相关工委牵头督办,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整个建议办理从追求“满意率”向“办成率”转变。开展优秀代表建议评选活动,提高代表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继续办好“代表之声”和“代表访谈”两个平台载体和《海安人大》内刊,加大对代表活动的宣传力度,发挥代表在协助推进发展、参与社会治理、维护人民利益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参政议政提供服务保障。
四、注重自身建设,在创新实践中提升履职能力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和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念,弘扬优良作风,在解决实际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努力把常委会建设成务实为民、人民满意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以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为契机,进一步拓展人大工作的思路,不断探索人大工作规律,加强人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加大制度创新和工作方式创新力度,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务实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人大工作水平。加强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继续开展专项工作监督,促进基层民主依法有序地向前推进。
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健全各项制度,提升工作效能,加强与其他县(市)区人大的工作交流,进一步强化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服务保障。
各位代表,海安新一轮发展赋予了我们新的历史使命,让我们在中共海安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继往开来,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在新的起点上续写海安科学发展美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