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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履新路,让代表有位更有为 ——海安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代表工作纪实


【信息时间:2018/5/2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去年,海安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选举产生,正式踏上为民履职的征途,能否让代表尽快进入角色,不负殷殷嘱托,不仅直接关系到新一届县人大作用的发挥,也备受广大选民期待。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代表工作新举措,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使代表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主体地位更加凸显,为代表知情知政、参政议政创造了诸多条件,助力代表“履新路”。 

  一项项举措彰显创新理念 

  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并不断改进代表工作,不断创新人大工作新机制,努力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更多制度保障。 

  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一是强化代表履职培训。代表履职能力的强弱,取决于代表整体素质的高低,而代表素质的提升,根本途径就在于要不断强化对代表的培训。2017年,是代表履新第一年,为了让人大代表“审议有声,履职有痕”,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年度实际情况,结合年度工作特点,自主编印代表履职知识题库,题库内容涵括几个方面,并分区镇组织培训,进行代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促进提升代表素质。二是推进代表信息公开制度。县镇人大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应当同原选区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县人大组织各区镇人大将县镇人大代表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在村或社区人大代表接待站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方便选区选民向人大代表反映意见和要求,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渠道。三是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活动制度。根据每次常委会会议议题,有针对性地邀请 2 至3 名有关方面的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开展的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活动中都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既进一步发挥了代表作用,又拓展了常委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扩大了常委会工作的民意基础。 

  完善代表激励机制。一是创新评优评先激励机制。研究出台了《海安县人大常委会“三优三先”评选表彰办法》,评选优秀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优秀建议承办单位、区镇人大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人大工作者、先进人大代表之家。通过县“两台一报”及时刊发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完善代表履职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代表积极建言献策的热情。二是完善代表履职评价机制。为依法加强对人大代表的监督管理,提高代表自我约束力,出台《海安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办法(试行)》,重点对代表大会期间的履职情况及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代表推荐连任和劝其辞去代表职务的重要依据。三是探索建立代表退出机制。为强化人大代表规范化管理,增强人大代表履行义务的能力,使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探索建立“履职不力”人大代表分色预警制度,对人大代表中存在自身要求不严、不能较好履行代表义务等表现,结合年度人大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黄色、橙色、红色预警。 

  加强代表联系群众机制。一是构建代表履职平台新体系。完成全县43个“人大代表之家”提档升级,新建近200家“村居人大代表接待站”,保证代表活动有场所、开展活动有制度、联系群众有渠道。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首个“代表履职基地”,依托区镇人大创新设立“履职服务岗”、“监督服务超市”等,创新建立多种履职平台,进一步增强平台体系的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力求更好地为代表履职提供条件和服务。二是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工作室、代表之家的平台作用,开展代表接待日、代表参与信访、代表群众面对面等活动,不少代表通过走访群众、征求意见,提交了许多群众普遍关注的建议,很多已经得到落实,使代表和群众之间构建起更加畅通、紧密的关系。 

  一次次活动拓展履职渠道 

  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言人”的作用,县人大常委会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线,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为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创造了条件。 

  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县人大常委会按照便于管理、方便活动的原则,以区镇为单位划分代表小组,各代表小组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各代表小组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就县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美丽乡村建设、环境保护、现代农业等主题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和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议题提供了重要参考。 

  开展代表主题活动。为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发挥代表骨干表率、桥梁纽带和监督促进作用,结合市人大常态化开展的“万名代表小康行”主题实践活动和海安县委开展的“走帮服”活动,在全县各级人大代表中广泛开展“走基层、送服务、督办理”履职为民主题实践活动。活动以来,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共走访农户41400户,帮扶困难群众2174户,挂钩联系企业1502家,提出建议1249条,很多有价值的建议意见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及时得到落实。 

  开展代表述职活动。为推动《代表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县人大常委会依法有序地组织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活动,代表们立足本身工作实际向选民们汇报近一年来履职情况,然后由选民代表就人大代表的述职发表意见并进行面对面评议。在面对面评议环节,选民代表积极向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建议,现场提问,代表及时解答,促进了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全年已有201名县镇人大代表向选民进行了述职,12名南通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述职。 

  一件件建议督办回应民声 

  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督促国家机关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 

  重引导,让代表“好声音”掷地有声。代表建议、批评、意见都来自于群众的呼声,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县人大常委会着力从多方面强化服务引导,“心贴心”地帮助代表提高建议意见质量,确保代表写出切合海安发展、回应群众呼声的建议。人代会前,县人大常委会提前准备统一格式的议案、建议意见专用稿纸,并就“代表如何提出建议”做专题辅导,列出代表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相关注意事项。人代会期间,还围绕全县重点工程、重要工作,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扩大代表对全县重点工作的知情参与,引导代表以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把在工作、生活中耳闻目睹、体会最深、感触最大的事件、问题及群众的意见,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反映。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建议315件,所有建议均已办结,满意、基本满意率达100%,真正做到代表建议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重沟通,让代表“好声音”有的放矢。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贯穿了整个建议的办理过程,成为确保办理质量的重要保证。组织召开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的代表建议意见交办会,同时在常委会分管负责人的带领下,人大相关委室和各承办单位多次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办理和督办的全过程,通过调研、现场视察和座谈交流,及时了解代表对建议办理是否满意。同时注重与承办单位坦诚沟通,共商解决办法,提高建议办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承办单位坚持“开门办理”,形成了建议办理前与代表沟通、了解代表具体要求,办理中与代表联系、通报办理进程,办理后向代表反馈、征询代表意见的良性机制,使办理工作让代表满意群众受益。 

  重督办,让代表“好声音”落地见效。常委会坚持把解决问题、代表满意作为标准,不断加大督办力度。年初在315条建议中筛选出10条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建立健全“县政府负责人领办、人大负责人督办、相关部门具体承办、人大各委室负责催办”的办理机制,指导重点建议承办单位正确把握代表真实意图,并将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督办建议和部门承诺在新闻媒体进行刊载,接受群众监督。在年底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县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所有建议中代表反馈不满意的9条建议,专题组织人大相关工作机构、政府办、承办单位、人大代表开展“四位一体”建议督办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代表建议督办的精准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