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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信息时间:2020/5/6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4月30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张亚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储开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正明、屈祖平、张忠宏,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于立忠,市人民法院院长任智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琪斌,市监委负责人,政府办分管负责人,有关镇人大主席,部分市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委室负责人、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于立忠作的《市政府关于提请任命吴炜同志职务的议案》《市政府关于提请任命刘志国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会议决定任命吴炜、刘志国、戴晓晨三位同志为海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张亚曦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被任命人员作了拟任职发言,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海安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0年4月30日海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0年4月30日,海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吴炜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任命刘志国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任命戴晓晨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并报海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