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领导讲话
海安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摘要)


【信息时间:2016/1/10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2015年的主要工作

  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海安县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县委全委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新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较好地完成了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发挥了人大的职能作用。一年来,共举行常委会会议10次,听取和审议县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20项,开展专题询问1次,审议任命人员履职情况报告14项,作出决议、决定11项,形成审议意见8项;举行主任会议26次,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汇报11项。

  一、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政治方向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把握实质。结合实际,落实举措。

  二、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常委会坚决贯彻执行县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县委中心,加强调查研究,服务发展大局,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使人大工作始终与县委同心同向。加强对计划预算和规划纲要的审查监督。认真分析规划的体系、内容和实现的可行性,并进行了初审,为本次大会审查批准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积极推进重点项目、滨海新区建设和侨港企业发展。重视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监督支持城镇化和城乡环境建设。

  三、突出法治建设重点,促进提高全面依法治县水平

  去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常委会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扎实开展普法、执法和司法等各方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推动了全县的法治建设进程。不断强化对政法机关工作的监督。在开展评议的同时,常委会还对四家政法机关的相关重点热点问题予以关注。积极开展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依法行使干部任免和监督权。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常委会坚持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围绕社会事业的热点、民生问题的难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寻求解决办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关注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持续推进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专题询问年度民生实事工程实施情况。认真做好群众信访接待和督办工作。

  五、强化服务保障,积极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夯实代表工作基础,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丰富代表活动形式,积极为代表履职服务。注重跟踪问效,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加强联动指导,发挥乡镇人大及代表作用。

  六、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水平

  常委会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营造人大工作氛围,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努力提升人大工作水平。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人大宣传和理论研讨工作。

  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文件精神、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关键之年,也是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提出的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把依法履行职责和发挥代表作用结合起来,把健全机制和开拓进取结合起来,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着力改进监督工作,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切实担负起法定监督职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要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效果。

  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行使决定和任免权

  将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文件提出的新要求,坚持与县委合拍、与“一府两院”合力、与人民群众合心的工作理念,明确行使决定权的重点范围和程序,完善相关办法,着眼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行使决定权,及时把县委的决策部署转变为人大的决议决定,转化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行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坚持任命和监督相结合,依法行使好人大人事任免权。

  三、做好代表选举工作,保障县镇人大顺利换届

  依法负起县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责任,抓好代表选举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县镇人大顺利换届。规范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程序,严把人大代表素质关、结构关。

  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强化履职服务和管理

  建立代表履职服务和监管机制。完善“一个载体、两项制度”,通过加强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民情,准确充分反映民意。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逐步建立代表履职补助制度,对无固定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补贴。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并逐步向社会公开。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

  五、加强县镇人大建设,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加强常委会和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作风、组织和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议事程序,健全适应新要求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提高机关干部整体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职能作用。指导各镇人大召开好一年两次的人代会、每季度一次的主席团会议。完善常委会负责人和各工作机构分工联系镇、街道人大制度,深入基层,实地指导。组织基层人大负责人参加相关活动和培训,整体联动,增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