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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


【信息时间:2020/12/30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12月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张亚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储开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正明、屈祖平、张忠宏,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卢林、市人民法院院长任智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琪斌以及市监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卢林代表市人民政府作的《关于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相关调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相关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召开海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会议形成了相关审议意见。

  会议指出,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市政府对收到的362件代表建议精心安排部署,强化跟踪联系,办理成效明显,答复率100%,代表满意率98.6%,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率83.2%,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会议强调,要坚持深化认识,落实责任到位,强化督查指导,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效果。要坚持沟通协调,完善办理机制,注重工作方法,提升代表的满意度、获得感。要坚持闭环管理,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回头看”,促进建议督办到位。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召开海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以及相关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议案。

  会议组织观看了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重点督办建议完成情况的视频,对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