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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一次会议


【信息时间:2021/4/7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4月6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张亚曦,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储开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忠宏、陈兴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夏卫军、市人民法院院长任智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琪斌以及市监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夏卫军代表市人民政府作的《2020年海安市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暨生态文明建设议案(2017—2020)办理和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完成情况报告》;审议了《海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颁布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决议(草案)》;听取了部分南通市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听取和审议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书面报告了2021年度重点督办建议和关于开展闭环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市政府扎实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达“十三五”时期最好水平。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宣传、带头遵守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积极投身法治海安建设新实践。要持之以恒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大力推进水环境和土壤质量改善,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被任命人员要立足新岗位,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紧扣中心大局,依法履职用权,为打造“五个海安”、建成“五个强市”贡献更多力量。

 会议作出了《海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颁布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决议》。会议形成了《关于2020年海安市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暨生态文明建设议案(2017-2020)办理和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整改情况的审议意见》,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对部分南通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张亚曦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被任命人员作了拟任职发言,并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