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安县人大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96次主任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进一步推进“万名代表小康行”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海安县人大常委会“万名代表小康行”主题实践活动督查考评办法》。
3月份以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万名代表小康行”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海安人大迅速出台了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活动方案,各镇人大主席团,市、县各代表小组以“五大行动”助力小康补短板,从“四个层面”推进代表全覆盖,全县各级代表在全面小康建设中争当“五大员”,充分发挥了“四位一体”的独特作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推进“万名代表小康行”主题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县人大党组、主任会议经过研究,并专题向县委常委会报告,提出下阶段推进“万名代表小康行”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督查考评办法。《意见》要求:将全县1360名各级人大代表分成党政界代表、企业界代表、农业界代表、科教文界代表、其他界别代表等类型,分门别类建立联系渠道、明确目标任务,以“助推小康民生实事项目清单”、“人大代表小康行活动项目认领清单”、“认领项目完成公示清单”等三项清单作为推动五级代表小康行的重要抓手和主体模式,实施人大代表项目行、人大代表环保行、人大代表科技行、人大代表精准扶贫行、人大代表法治行等“五大行动”贯穿整个活动的始终,确保“万名代表小康行”活动取得实效。《考评办法》明确了考评内容、考评方式和考评等次,进一步推进各镇人大、各代表小组加大小康行的组织力度,拓展小康行的工作内涵,使得小康行活动在我县风生水起,有声有色。
周时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