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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

【信息时间: 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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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主任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周宗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储开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正明、屈祖平、张忠宏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卢忠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平,县人大各委室负责人、专职委员、正科职干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城市功能提升和县城停车场建议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旅游业三年实施方案推进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讨论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准备工作、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确定了第六次常委会议程。

  在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报告后,会议认为,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专项整治有深度,督察整改有成效。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将定期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确保安全生产环节不出差错。

  在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城市功能提升和县城停车场建议情况的报告后,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从我县的实际情况出发,优化生态环境,增强城市的承载力,因地制宜地规划停车场地,完善停车设施。

  在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旅游业三年实施方案推进情况的报告后,会议指出,我县旅游业发展初见成效,游客接待量、旅游总收入、旅游项目投入都有所增长。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旅游事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不断加强旅游项目招引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努力推动我县旅游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在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后,会议充分肯定了检察院前期的工作,并要求检察院尽可能完善内外协调机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监督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