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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信息时间: 201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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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9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正明、王锡林、章曙东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焦广琪,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政府办、科技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同级财政审计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查批准2013年县本级财政收支决算。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全县经济实力持续增强,转型发展迈出新步,城乡建设统筹推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改善显见成效。会议要求,下半年,全县上下要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全力打造创新创业型城市,加快推进产业集聚集约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会议认为,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增幅处于领先位置;主体税种保持增长态势;财政支出进度达到序时,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税部门工作推进有序有力,成效明显。会议要求,加大财源培植,支持科技创新,不断增强实体经济发展后劲;坚持依法征管,深化综合治税,不断提升地方财政综合实力;突出保障民生,统筹城乡发展,不断推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着力科学理财,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政府资金管理绩效。
  会议认为,同级财政审计目标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内容全面翔实,审计部门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在严肃财经法纪、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会议要求,充分运用审计成果,切实纠正违纪违规;切实加强预算管理,提高科学理财水平;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作出关于批准2013年县本级财政收支决算的决定。
  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吴俊刚所作的《监督法》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