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人大积极探索重大事项决定权建设,于2017年7月起,在城东镇、李堡镇人大试行政府实事工程代表票决制,把“实事工程”的决定权交给人大代表。这一做法是海安人大深化基层民主改革的破冰之举,有效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影响,得到了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一、基本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启动代表票决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涉及多个方面的工作,城东镇、李堡镇首先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镇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成员,下设专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开展。
二是形成制度保障。在认真学习、反复研究的基础上,两镇党委、人大、政府均先后出台意见办法,形成 “党委意见、人大方案、政府办法”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镇党委出台意见,全面提出要求。根据党委意见,镇人大从实施层面提出方案,镇政府提出了具体的操作办法。李堡镇人大还出台了《人大代表联系监督政府实事工程的实施意见》,政府出台了《政府实事项目建议项目征集暂行办法》《政府实事工程检查暂行办法》。健全的制度让代表票决工作有据可依、有制可循、有的放矢。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镇党委强化组织推进,通过召开书记办公会和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相关事项,对政府提出的初选项目,进行讨论和认真筛选把关。镇人大工作贯穿票决始终,参与征集确定项目的全过程,保证监督到位和有序实施,具体组织票决,保障合法有序。政府是项目征集和票决结果的实施主体,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征集项目。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论证,明确项目内容、实施主体和完成时限,确保项目年度工作目标切实可行。及时将实事项目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工作目标,确保实事工程有效推进。
(二)抓住关键环节,规范有序实施代表票决工作
一是引导民主点菜,公开征集项目。为使实事工程项目更具民意,两镇政府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出通告,召开村居、街道、局办负责人座谈会,在村为民服务中心开展问卷调查,组织各基层单位和人大代表深入村居、企业实施个别访谈等形式,公开征集意见,时间达一个多月。城东镇征集项目信息52个,其中代表提出的占三分之一,李堡镇共征集备选项目21项,内容均涉及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道路、河道水利、高标准农田等基础设施,污水管网、美丽乡村等生态环保方面。
二是组织多次讨论,认真筛选项目。项目征集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征集的众多项目进行分类、归并和筛选。城东镇将初集的52个建议项目全盘吸纳,进行同类项归类合并,形成了11个候选项目。李堡镇则是将征集的21个项目,先形成18项建议项目,最后经人大主席团会议确定11个候选项目。在这个过程中,两个镇都进行了反复讨论论证。先是提交镇政府财政部门根据财力进行初步核算,再由相关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项目进行可行性、必要性论证。再经过镇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集中讨论,根据财力保障、量力而行的原则,形成初步备选项目,然后征求代表和村居、局办、部门单位负责人意见,调整和完善初步备选项目。李堡镇主要剔除一些预算资金过高、立项条件不成熟或仅是个别村个别领域受益、典型性不强的项目。最后提交镇人大主席团会议进行最终确定。
三是严格规范程序,票决产生项目。在人代会上,由人大主席作实事工程候选项目形成过程的报告,再由镇长作实事工程候选项目概况说明,然后分代表队进行讨论,对实事工程候选项目进行审议,由人大代表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公开平衡的原则进行投票,并当场读票、当场报告、当场公开。城东镇124名代表参加投票,选出的10个项目得票都在121票以上,对落选的中小企业创业园区间路工程,代表们直言该项目覆盖面太窄。李堡镇74名代表参加投票,对落选的便民增绿景观休闲工程,代表们认为该项目急需性不强。票决结果产生后,镇人大向社会予以公开。城东镇10项实事项目总投入为2.87亿元,全部为年内实施完成。李堡镇有3个是跨年度,7个为年内完成,总投入1.2个亿。
(三)进行跟踪监督,助推民生实事项目有效实施
对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的监督实施,两镇人大都提出了计划安排。城东镇人大将其列入年度监督计划,10个实事项目分给9个街道人大工委分别一对一监督,其中西场街道监督2个。要求各街道人大工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订监督计划,充分运用“走送督”等履职平台开展有效监督。年中人代会听取半年度推进情况汇报,年终人代会听取全年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汇报,并请代表测评打分,将测评结果适时公开,确保监督公开透明。
李堡镇人大根据代表工作性质特点来划分代表之家,以人大代表之家为单位,认领监督项目,5个代表之家各监督2个项目。年内按季组织代表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视察,或进行不定期抽查,对项目组织推进不力的部门和人员进行询问和质询。年中和年末的人代会上分别听取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报告,由全体代表进行测评打分,确保民生实事项目的真正落地。
二、启示和原则
一是必须坚持党委领导。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是一项系统性强、涉及面广的综合性工作,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保障发挥好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将落实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穿票决制工作的全过程,确保通过镇人民代表大会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实践证明,党委的全程领导,为票决制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坚强保障。
二是必须坚持合力推进。票决制工作,投票决定的主体是人大,工作过程和实施项目的主体是政府,需要集聚各方面的力量来共同推进。项目征集、筛选、征求意见等方面,需要相互衔接、沟通、配合的环节很多。政府注重加强与人大的沟通衔接,全力做好民生实事项目的政策资金保障、组织实施工作。人大全程参与是基础支撑。精心做好代表票决制的组织工作,不断拓宽代表参与民生决策渠道,支持配合政府做好工作,真正形成“党委领导、人大决定、政府实施、代表监督、群众参与”的推进格局。
三是必须坚持尊重民意。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是一个吸收民意、集中民智,从而深得民心、惠及民生的过程,议题来自民间,主题突出民生,决定突出民主。因此,尊重民意是票决制工作的主旋律。两个镇实施票决制坚持真正充分尊重“民意”,在政府实事项目提名阶段,坚持“从群众中来”,广泛发动代表和群众提出各种建议项目,使政府实事项目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在讨论阶段,把征集到的提名项目,放到“群众中去”,听取群众各种意见建议,反复研究、集思广益,从而搞清楚哪些项目是最大多数群众渴望上马的,哪些项目是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较显著的,从而按照“群众要求最迫切、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大、现实条件许可”原则确定提交人代会票决的建议项目。在政府实事工程票决阶段,保证所有提交人代会票决的建议项目没有“组织意图”,上哪项都行,完全按照票数多少决定,真正把权力放给群众。
四是必须坚持科学选项。开展代表票决制工作,最终目的是提升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质量,更好地体现民意、惠及民众。因此,一切工作都要围绕这个中心目标展开。过去的民生实事项目,一般都是由镇政府根据县内考核要求、上级有配套资金、需要正常推进的工作等方面确定,政府无需太大的压力、无需接受监督即可完成。这次票决项目完全改变了过去的状况。严格按照“党委有要求、社会呼声高、政府可执行、人大可监督”的标准挑选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注重项目的民生需求、普惠公益和社会效益。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选择的都是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项目,同时注重数量服从质量,确保了项目的民主性、科学性、可行性。
五是必须坚持代表主体。镇人大代表是各镇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言人,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通过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人大代表参与项目征集、项目票决确定、监督项目实施、测评项目成效,真正实现了人大代表行使国家权力,为民掌权、为民用权、为民代言,使之充分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建议权、表决权、监督权,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调动了人大代表积极性,促使代表更加主动积极地履行好职责。
三、建议和意见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重要现实意义
党的十九大强调,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2017年,中央、省市县委先后下发文件,出台了关于健全各级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旨在更好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现代化的治理体系。实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组织人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保证人民通过代表大会行使权力的具体表现形式。使得镇党委通过人大制度载体把民生实事项目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也使镇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有了具体的内容,有利于提升人大工作的法定性和权威性,同时也有效强化代表和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促使代表更加主动积极地履行好为民代言、为民用权的职责。更有利于政府增强新时代阳光政府、透明政府的责任担当和公仆意识,有利于政府工作科学化,合力精准打造海安“幸福之城”。
2.加强指导,典型带动,在全县各镇全面推行
城东镇、李堡镇成功试行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积累了好的经验和做法,其他7个镇在年初的人代会上通过了票决办法,这些都为下一步全县各镇推行票决制工作,打下了较好基础,创造了成熟的条件。建议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指导,汇集两个镇的经验、改进薄弱环节,形成具体指导意见,建立相关联系网络,下半年及早在全县各镇全部启动、全面推行。各镇人大要努力将该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使票决制工作真正成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有效抓手。首先要主动向党委汇报,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票决和监督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票决制工作的始终。其次要加强与政府的联系和沟通,促使政府认识到位,在整个票决制工作中更主动、更积极、更配合。再者各镇人大要把握好自身工作定位,按照法律赋予人大和人大代表的职权去履职,不偏离人大履职行权的轨道,明确权责边界,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实效,确保代表票决制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3.完善机制,加强监督,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健全工作指导机制,县镇人大要出台相关实施意见,为面上规范开展提供依据。完善实事工程检查、成效检验、评价、代表联系监督等配套制度,实现实事项目实施的过程可查、结果可评、成效可检。建立督查考核机制。要按照“每个项目都有人大代表监督联系”的原则,根据代表所从事行业、专业特长与项目关联程度,以及项目所在地与代表生活工作相邻相近原则,划分代表联系监督组,明确每一个项目的联系监督代表,每一个代表都必须参加一个联系监督组,联系一个实事项目。各镇要注重把监督民生实事与发挥各类代表履职平台作用有机结合,与平时组织代表活动有机结合,汇聚各方要素,大力度推进实事。要把票决制列入县镇综合考核的内容,项目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综合考核指标,明确一定分值,对承办票决制民生实事项目的单位和部门进行督查考核,强化工作推进力。
4.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努力营造基层民主氛围
坚持“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干什么”的目标导向,从项目征集到项目确定到后续监督评议要充分引导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广纳民意、汇聚民智,努力让民生实事项目更加贴近基层实际、体现民意民愿。要充分利用网络等新媒体和专题询问等监督手段广泛听取民意,夯实票决的民意基础,使政府意见与民意形成最大公约数,实现政府决策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对接、无缝融合,解决好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视宣传舆论工作,积极争取党委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重视支持,依托电视电台、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体和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围绕民生实事项目征集、项目票决、项目推进、代表监督、工作成效等关键环节,多方位、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代表票决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典型做法和实践效果,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着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民生实事项目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