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民宗侨台工委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我委于5月份对全县农村散居少数民族家庭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6月份对我县少数民族帮扶工作进行了调研。召开了全县10个区镇人大主席、统战委员、民政助理、村干部代表以及民宗、农办、民政、人社、财政、教育、公安、妇联等部门工作座谈会,听取少数民族帮扶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帮扶难点和建议,并走访了部分帮扶基地、帮扶服务中心和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少数民族现状及贫困原因
据本次调查摸底统计分析,我县是南通地区散居少数民族较多的县,现有少数民族家庭1773户,人口2271人,族别35个,主要来自云南、甘肃、贵州、四川、湖北等省,绝大部分是90年代后以婚嫁形式落户海安的,全县十个镇皆有分布。相对来讲,这是一个贫困程度比较突出,占比较高的弱势群体。造成贫困的主要原因:客观上这些家庭大多是当地贫困的高龄男性寻找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外来妹,组成的贫贫结合、弱弱结合的困难家庭,家庭成员普遍缺乏技能,部分人员存在智障、残疾等身体缺陷,因病因残致贫尤为突出。主观上,这一群体存在民族特点、差异,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思想保守落后,缺乏发家致富的思路,有的得过且过,存在“等靠要”的思想。这些家庭往往祸不单行,雪上加霜,就业、就医、就学面临诸多困难,造成困而再困的恶性循环。他们盼经济好转、盼解决就业、盼廉价教育、盼改善居住条件。目前,我县申请帮扶的少数民族家庭176户,其中残疾家庭30户、重病家庭66户、劳动力低下的家庭48户,有31户少数民族家庭享有农村低保。因此,贯彻好党的民族政策,帮助他们缓解困难,摆脱困境,渡过难关,争取脱贫致富,应当引起我们更多的关注和重视。
二、我县少数民族帮扶工作成效明显,但仍存在不足,面临难点
近年来,我县始终把帮扶少数民族、增进民族团结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县民宗局在发挥桥梁作用、搭建帮扶平台、创新帮扶模式等方面积极努力,使部分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贫困家庭数量有所下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发挥桥梁作用,促进民族和谐。县民宗局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与少数民族群众加强联络,沟通感情方面积极发挥作用。逢年过节,都相互联合,想方设法筹措资金走访慰问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发动宗教场所和信教群众捐款,对特困少数民族家庭进行重点扶持,成立的海安县佛教慈爱功德会每年向少数民族贫困生资助资金。通过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少数民族群众勤劳致富、团结互助、尊老受幼等方面的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少数民族家庭自强、自立、自尊,奋发向上。
二是搭建帮扶平台,拓展增收渠道。全县建立了九家少数民族扶贫基地,涉及针织、服装、种植、养殖等行业,其中有6个扶贫基地的少数民族人员超过10人,有126名少数民族群众在基地上班或发展种植养殖业,年人均收入在2万元左右,使一些少数民族家庭告别了贫困。雅周镇惠农草制品专业合作社,是9个扶贫基地之一,是南通市第一个农民合作组织,有10个少数民族困难群众获赠草绳加工机器,并进行操作培训,增加了他们的就业途径和经济来源。
三是创新帮扶模式,扩大服务范围。全县10个镇的重点村建立了“少数民族服务中心”,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送技术、送岗位、送信息等直接服务。通过开展就业技术培训,提供法律帮助,帮助解决民族成分变更、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组织开展“百企帮百户”活动,发动企业与少数民族贫困户结对扶助,优先安排就业岗位,实现以工助农、以企助困。近年来,“百企帮百户”实效明显,安排就业40多人,技能培训60多人,资金帮扶20多万元,资助项目5个。
调研中,我们也发现,少数民族帮扶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难点:一是全社会关注重视的程度还不高,宣传引导有待加强。由于基层党政领导经济工作面临更多的考核压力,对少数民族帮扶工作的关注重视程度存在差距和不平衡,平时很少布置检查这方面的工作。县、镇财政安排用于帮扶的资金也很缺乏或有限。二是帮扶工作机制还不健全。近年来,帮扶工作虽被列入对镇区、部门的考核内容之一,但还没有将少数民族这个群体突显出来,少数民族帮扶工作往往局限为民宗部门的“单打”项目,各镇统战委员做这项工作力度有限,涉及帮扶政策执行的部门缺乏整体联动,合力不够。有的少数民族家庭面临困境时无所适从,不知如何寻求帮助。三是帮扶效果比较局限。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县虽已帮扶100多户少数民族贫困户脱贫,但仍有大部分困难家庭难以脱贫。有的帮扶主要体现在送钱送物送温暖方面,但在就医、就保、就业、就学方面仍存在难以解决到位的难题。四是帮扶措施不够配套完备。贫困家庭致贫的原因往往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可以由多个部门、从多个渠道帮扶。目前由于这方面工作缺少一个牵头部门,对帮扶资源缺少有效整合,因此对困难家庭的帮扶还存在应该做而没有做,想去做而难做到的问题,有的顾此失彼。五是少数民族家庭存在管理盲点和潜在风险。目前各镇都或多或少存在少数民族妇女没有合法的身份户籍登记的问题,有的一个村就多达十多人,形成的原因也比较复杂,导致低保、社保、大病救助、子女入学等优惠救助政策无法享受。如果撒手不管,潜在的风险比较大。
三、加强农村少数民族帮扶工作的建议
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帮扶工作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系统工程,只有加强党委、政府的组织引导,调动全社会力量,建立健全帮扶的长效机制,做到帮扶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才是有效解决贫困的问题。根据调查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建议:
1、加强动态管理,建好帮扶措施方案。民宗局要继续发挥好职能作用,对全县有关少数民族困难群体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和统计,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核实确认工作。各镇、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战委员、民政助理相互支持配合,明确责任人,做到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登记排查不漏不忘。每年对台账资料要摸底更新,建立动态管理台账,逐个分析贫困家庭的实际情况,分对象、分类型、分目标,将帮扶措施和方案建立在对贫困户的透彻分析和准确把握上。
2、将少数民族困难帮扶纳入全县帮村帮户活动之中。县农办作为我县帮村帮户的牵头部门,要充分关心支持少数民族工作,加强相互沟通,根据民宗局提供的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帮扶清单,把加强少数民族贫困家庭帮扶工作突显出来,在近期或近一轮将之纳入帮村帮户活动中去,加大考核力度,并将此作为一项长期系统工程来抓。
3、对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在参加低保、大病救助、子女入学、特困救济等方面要优先倾斜。民宗局与民政、人社、教育、妇联、慈善会等相关部门和组织要分类别共同做好少数民族困难家庭信息共享的基础工作,争取各方面的关心支持。相关部门要注重研究,各尽所能,争取在执行低保、大病救助等救助政策方面有更优先倾斜的操作办法,努力让处于低保边缘区的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尤其是病残问题突出的家庭能保尽保,应助尽助。要让少数民族贫困家庭能够对号入座,在就保、就医、就学、救助、危房改造等各方面得到及时救助,优先救助,使目前普遍开展的“一对一”帮扶向多部门帮、多途径帮、多措施帮的系统帮扶转变。
4、要落实责任,主动关心,争取照顾,帮助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就业。对于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少数民族困难家庭,要落实帮扶部门和镇、村干部的责任,主动联系,想方设法帮助他们。需要进行技能培训的要利用各类职业培训班,组织动员他们参加,并实行免费服务。帮助他们寻求就业信息,必要时,争取党、政领导亲自关心,出面协调帮助解决难题,鼓励企业、个体户等群体吸纳少数民族家庭成员。调查中,基层不少同志希望政府和有关部门能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可行的办法措施,为少数民族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技术方面的扶持,对建立少数民族扶贫基地,特别是吸纳少数民族贫困家庭成员就业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税费方面的优惠激励。
5、妥善解决部分少数民族人口户籍登记问题。对于由于户籍问题无法享爱低保、社保、大病救助、子女入学等优惠救助政策的少数民族家庭,公安部门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研究办法措施,分类区别对待,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尤其是在我县事实婚姻已达一定年限,家庭稳定的少数民族妇女要尽快帮助落实户籍问题。
6、增加资金安排,解决慰问难问题。考虑到县民宗局是少数民族工作的职能部门,每年都要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开展慰问救济活动。建议县财政在预算安排中增加解困救助资金,以便进一步做好这一困难群体的慰问工作。